市各鎮(園區、街道),各有關單位:
按照《省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》(蘇政發〔2018〕149號)和《省政府關于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的實施意見》(蘇政發〔2019〕36號)要求,為進一步適應啟東產業經濟高質量發展需要,建立貫穿勞動者職業生涯全過程的職業技能培訓體系,依據《江蘇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》、《啟東市實施重點群體免費接受職業培訓行動實施細則》(啟人社發〔2018〕8號)及《關于啟東市失業保險支持參保職工崗位技能提升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啟人社發〔2018〕23號),決定對我市相關培訓補貼政策作進一步完善調整如下:
一、調整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的對象范圍
1.將“重點群體”的原七類對象增加一類對象:“高校畢業生”(指畢業年度在校生和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)。
2.將參保職工技能提升培訓對象由原來“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以上的啟東企業在崗職工”調整為“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的啟東企業在崗職工”。
3.企業吸納“重點群體”對象就業,并與之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,自簽訂合同一年內組織新錄用人員參加《啟東市免費就業技能培訓目錄》所列工種崗前技能培訓,企業履行預申報相關手續,職工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后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,按初級工300元/人、中級工500元/人標準給予企業培訓補貼。
4.對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并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“重點群體”對象,給予職業技能鑒定補貼,標準為200元/人。鑒定補貼與培訓補貼同步申報撥付。
5.培訓機構(企業)須嚴格按照崗位實際需要開展針對性培訓,緊緊圍繞啟東新興產業、更多符合產業發展和社會民生需要、更多代表行業內技術含量水平及市場競爭力的職業(工種)組織開展職業培訓。
二、2019年1月1日后參加技能培訓或獲得相應證書的按本通知執行。
啟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啟東市財政局
2019年7月12日